福建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记者从正在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悉,我省按照国家和我省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今年重点推进厦门以及福州市鼓楼区、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市龙文区、莆田市城厢区、三明市梅列区、龙岩市新罗区6个试点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前,所有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据了解,我省是全国最早开展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的省份之一,到目前,全省正在运行的64座生活垃圾处理厂(场)中有46座采用BOT等市场化运作模式。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等领域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
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全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在线监控设备的“装、树、联”工作,实现对污染物排放状况的实时监控。目前,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9座,处理能力1.9万吨/日,占总无害化处理能力的62.5%,位居全国第二;全省城市(含县城)正在运行生活垃圾及处理厂(场)64座,处理能力3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5%,位居全国前列。我省还正在新扩建10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新增处理能力8450吨/日,到2020年,全省设市城市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只烧不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70%以上。
同时,我省还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全省929个乡镇全部建成垃圾转运系统。目前全省88%的村庄建立了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到2018年底,所有建制村基本建立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争取2019年通过国家农村垃圾治理验收。
摘自 《福建日报》 2018.08.16 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