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领域深入开展两大专项行动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迅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深入开展两大专项行动作出相应部署,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把保障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省住建厅已派出专项行动督查组,省、市、县三级联动抓落实。
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履责情况、安全施工作业等情况,农村危旧房,风景名胜区游览设施和危险路段等进行全面排查。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深刻吸取江西宜春丰城电厂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队伍物资到位,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将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抓好“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大风、防中毒”等安全防控措施,全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保障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存在拖欠隐患的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开展督查。要求各地建立工作台账和协调处置机制,明确防控目标,力争实现欠薪案件同比减少、被拖欠人数同比减少、被拖欠金额同比减少,确保2017年春节前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省住建厅出台办法,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与考核评价、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在信用综合评价中,对落实建筑劳务实名制的予以加分,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予以扣分。加大惩戒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停止投标资格,直至依法清出建筑市场。
摘自 《河北日报》 2016.12.07 记者 贾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