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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编制导则(试行)》出台

来源: 时间:2018-08-22 作者: 浏览量:

《河北省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编制导则(试行)》出台

 

       《河北省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出台,我省特色小镇规划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突出特色,打造具有产业“特而精”、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活而新”的特色小镇。

  “《导则》对我市特色小镇规划编制、申报、创建工作将起到进一步规范作用,各乡镇将结合自身特点创建特色小镇。”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未来,我市特色小镇具有产业“特而精”、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活而新”的鲜明特征。

  《导则》提出,特色小镇规划须坚持四大理念。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思想,加强城镇特色景观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采用绿色建筑、“海绵”城镇、绿色交通、绿色社区、智慧共享等新技术和新理念,建设宜居宜业的小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高标准配套各类服务设施,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坚持突出特色的理念。突出历史文化、主导产业、地域风貌等深度挖掘,找准特色、放大特色、经营特色,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形态和风貌塑造,打造“一镇一品”、“一镇一貌”。

  坚持多规合一的理念。依据已批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严格划定特色小镇边界,实现多规衔接。

  在空间布局方面,《导则》指出,要坚持慎挖山、不填湖、少砍树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山水、田园格局,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自然生态、地质灾害防御、重大设施廊道控制、空间布局演进特征等因素,确定小镇空间结构和形态。

  同时,按照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四位一体”的原则,提出特色小镇的功能分区,避免机械功能分区,保证功能适度混合,有机组织小镇的整体空间布局。

  《导则》特别对在城市、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的特色小镇,道路交通规划进行了要求。规划建设布局合理、等级明确、城乡衔接的路网系统,梳理小镇内部交通网络,提倡“窄马路、密路网”,营造人性化的街区尺度,创造绿色慢行系统。

  确定交通网络及各类场站点设施的规模、布局与设置形式。停车设施规划以配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鼓励社会停车资源共享使用,停车场应考虑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此外,《导则》还对特色小镇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地下空间,以及特色风貌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摘自 《石家庄日报》 2018.08.17 记者 宋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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