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引入准业主监督机制 住宅装修监管升级
为提高住宅品质性能,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绿色建筑,宁波自今年5月执行《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后,近日又出台新规进一步推行和规范住宅全装修,重点就加强住宅全装修管理力度,夯实房产开发、设计施工和保修等环节的主体责任,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等提出“升级版”要求。
据悉,新规在如何加强建设及审批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健全保修服务体系等方面,均给出更为详实的要求。在履行我省对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当地创新引入准业主监督机制,探索物业前期介入管理制度,鼓励建设单位通过投保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委托保险机构建立受理平台和提供优质、高效的维保服务,多措并举保障全装修住宅的装修品质。
“在贯彻落实省里指导意见的同时,宁波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各行业部门联动力求全过程限制开发企业的规避行为,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后还将“事前、事中、事后”建立起覆盖房产开发全过程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试点、健全物业保修金管理制度等手段,让百姓住得安心、舒心。
此外,新规还将全装修的监管范围从宁波中心城区扩展至全市,6月10日起以毛坯报批报建,实际以全装修交付的预售项目一并纳入监管。
摘自 《浙江日报》 2018.06.21 记者 王凯艺 通讯员 廖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