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厦门 共同缔造 实现城市发展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以来,厦门市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为指导,开展了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为载体,创新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推进新形势下以社区治理为基础的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9月3日至5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在厦门召开,习近平总书记点赞厦门是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和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
一、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内涵和历程
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其特点是以社区为基本治理单元,把城市治理体系的完善和优化放在“四个全面”和“五位一体”发展大格局下予以统筹考虑,通过发动群众共同治理和统筹资源合力治理,形成政府、社会和居民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就全市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动员全市居民参与,在深入分析厦门的美丽资源、美丽特质和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成效以及机遇挑战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提出了“美丽厦门”的两个百年愿景、“五大发展”示范市定位、十大行动计划和实施共同缔造行动的方法等。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正是在《规划》的引领下进行的。
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核心是共同、基础在社区、群众为主体。实质是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关键是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塑造群众精神。根本是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幸福。路径是以群众参与为核心,以培育精神为根本,以奖励优秀为动力,以项目活动为载体,以分类统筹为手段。方法是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成效共评、成果共享。通过完善群众参与决策机制,激发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热情,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从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和房前屋后的小事做起,凝聚社区治理创新的强大合力。
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共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试点探索阶段。2013年7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创新社区治理试点指导意见,分别选取思明区和海沧区城市新社区、城市老旧小区、外来人口集中小区、村改居社区、农村社区等若干不同类型的社区进行试点,探索创新社区治理的路径方法,打造了曾厝垵、小学社区、海虹社区、兴旺社区、西山社等不同类型的社区治理创新典型。围绕大造声势、广泛宣传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全市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40.5万份、征求意见表45.5万份,召开征求意见会2575场,进村入户征求群众意见达14.5万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2.1万条。为共同缔造行动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二是全面铺开阶段。2014年初,市委、市政府全面推广社区试点经验,并确定思明区中华街道、滨海街道和海沧区新阳街道等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试点单位,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按照市规划、区统筹、街道治理、社区服务、独立单元(小区、片区、楼栋)自治的思路,理顺关系、厘清权责、完善机制。思明区梳理出城市新社区、老社区、村改居社区的治理模式;海沧区新阳街道梳理出“一核多元”的党建引领格局,探索转型社会治理、落地居民自治的新思路。三是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区治理创新总结推进会,总结表彰试点经验成果,明确了提升参与度、拓展覆盖面、形成机制模式等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围绕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市治理体系,提出了“1+9”的“厦门实验”基本框架(1份总指导意见和9份配套实施意见),确定了党建引领、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街道体制改革、基层民主协商、培育社会组织、深化两岸社区交流、创建平安和谐社区、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培育共同精神等十个方面的调研课题,并制定出台十个相应的政策文件,梳理政府、社会、市民的关系,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努力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理论、实践和制度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形成了新成果,为全国推进社区和城市治理创新提供了新经验、构建了新模式。
二、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思路和做法
把社区治理创新作为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坚持以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通过完整社区的建设,从微观层面入手,进行社会的重组;通过对人的基本关怀,激发群众主动参与,重塑社会精神,共建和谐社会,推动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社区治理模式为基础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纵向到底”就是党的领导和政府服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就是把每一位居民都纳入一个社会组织,让每一个社区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协商共治”就是以协商民主的方式方法、制度机制推进居民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一)强化党建引领。一是积极创新党建引领的社区治理机制。健全社区党组织核心主导机制,强化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发展规划制定、社区重大事务决策和社区重要工作部署的主导和引领。推行街道“大党工委制”和社区“大党委制”,促进区域内党组织之间的多向融合、联建共创,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二是建立社区党组织引导的“一核多元”协商共谋机制。拓宽党员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健全群团组织和党政部门参与社区治理的机制,以及社区党代表工作室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和中青年共同参与。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与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负责人交叉任职制度,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促进社区和谐。三是健全党员在社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服务机制。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深入开展以“自主认领、供需配置”项目化运作为主要方式的“党员进村居,服务进万家”活动,搭建社区“党员之家”等平台载体,推动党员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共同缔造。
(二)创新政府治理。一是简政放权,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厘清政府职责与居民自治边界,厘清街道与区级部门、与社区的职责分工,开展简政放权和为村(居)“减负增效”。全市村(居)委会进行“减牌”,共清理16790块牌子,清理率为60.3%。全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社区准入的180多项事项,减除事项超过30%,为社区事项办理提供政策依据。二是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实行“以奖代补”,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全市共实施“以奖代补”项目1950个,覆盖全市326个村(居),总投资8.18亿元,一大批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提升优化。三是健全服务网络,让服务进家入户。创新“就近办、马上办”便民服务工作,使便民服务代办点覆盖全市所有村(社区),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全市建立了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与协同体制,实现了横向与市各部门业务信息的共享和协同,纵向实现“市-区-街-社”四级联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社区全覆盖”的网格化工作格局。
(三)激发各方参与。一是搭建载体平台,吸引群众参与。从百姓身边的小事、房前屋后的实事做起,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让群众有意愿、有平台、有途径参与社区各项事务。全市群众义务投工投劳121499个工日,自愿无偿拆除旧房、猪舍等地块用于公益事业634907平方米,认管认养9804项(人),群众自愿捐款7227万元。二是培育社会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器,培育了一批社会组织,吸引大量居民参与,成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骨干力量。目前全市登记备案社会组织3983个,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10.5个,其中社区社会组织1534个。三是统筹各方资源,拓展群众参与。成立同驻共建理事会、社企共建理事会等各种组织和平台,着力解决资源分散问题,形成了共治合力。全市509个村(社区)中,成立镇、村乡贤理事会290个,发展理事会369个,村民议事会202个,社区党员和事佬等其他组织287个,同驻共建理事会232个,构建了多元参与社区治理的良好格局。四是完善制度机制,保障群众参与。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的同时,完善社区事务协调会、听证会和听评会等会议制度,健全楼栋和生活小区居民议事、小区居民自治等民主协商机制,探索建立新厦门人参与社区事务、在厦台胞和外籍人士参与社区管理,完善“三社联动”以及开展典范村(居)培育打造等机制,使群众参与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四)塑造共同精神。始终把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居民素质、塑造共同精神作为共同缔造的基础工作紧抓不放,切实提升居民的人文素养。一方面,培育共同精神,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社区美好环境、特色文化建设,培育居民群众对社区的热爱之情和认同感、归属感;通过共同参与,促进居民相识相知、融入融洽,锤炼“爱国爱乡、勤劳节俭、遵纪守法、互信互助”的社区共同精神,促进新老厦门人成为“一家人”;通过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强化主人翁意识,推动群众和政府关系从“你和我”变为“我们”,居民行动从“要我做”变为“一起做”,社区建设从“靠政府”变成“靠大家”。另一方面,创建社区书院,打造市民精神家园。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指示精神,探索创建了集学习教育、组织孵化、群众议事、文体活动于一体的社区书院。目前,已建成1家市级书院总部、6家区级社区书院指导中心和201家社区书院,在书院的功能定位、场所设置、标识系统、课程资源、管理模式等方面形成了规范化标准和要求,建立完善了师资和课程资源库、信息服务网站、日常运行管理机制,构建起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社区教育服务体系。市社区书院总部“中央厨房”已设置红色传承、绿色环保、品德修养等6大类近4300门系列课程,累计开课4600多门次,开展各种群众性活动23000多次,市民参与达52万多人次。社区书院已成为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家园,为凝聚居民群众提供了文化认同、道德共识和精神纽带。
三、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成效
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经过多年的实践,实现了由局部试点向全市推广、由重点突破向系统推进、由面上探索向深度拓展,由具体实践向机制升华,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美丽家园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一半以上的社区都能以社区环境的改善和美化作为载体,激发群众共同缔造,居民群众累计自筹资金2.23亿元,义务投工投劳、出让边角地块、认领认养成为自觉行动,使社区的人居环境、各种基础设施都得到很大改善,群众的精神面貌也发生很大变化。
二是和谐社区建设焕发新活力。共同缔造使老居民普遍增强了对城市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新厦门人明显增强了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新老居民深度融合,在对社区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满意度、自豪感、信任度的同时,增强了参与社区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纷纷加入各种志愿服务组织,为社区的文明创建争做贡献。
三是多元共治水平有了新提升。政府的思维习惯从“行政命令”转向“民主协商”,角色定位从“包办者”转向“引导者”“参与者”,从而为社会力量让渡了空间,既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又增强了社会活力。进一步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形成一套楼栋和生活小区议事、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等机制,一些老旧小区通过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的民主协商、共同参与,破解了乱停车、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管理难题。
四是社区治理基础得到新加强。居民自发成立了一大批社区乡贤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党员和事佬等内部协商议事和文体娱乐活动组织,以及同驻共建理事会、社企共建理事会、文创会、工作坊等组织。在扩大社会参与、协调利益关系、化解邻里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培育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夯实了社区治理的组织基础。我市的社区治理成果连续三届荣获民政部“全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奖”和“全国社区创新奖”。
五是城市治理体系进一步创新。围绕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治理体系,市区两级先后出台和修订了130多部(项)有关社区治理比较系统的政策法规。正式启动全国首部社区治理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社区治理条例》立法工作,推广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软法治理”的“微法典”“微治理”经验,形成一套楼栋和生活小区议事、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等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地方性法规,获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