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7月1日起,我省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等三项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事项,由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受委托审批部门办理。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近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委托下放工作顺利进行。
6月22日下午,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的网络视频业务培训会。
6月23日前,填写《行政许可委托书》《行政审批系统用户开通申请表》,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6月24日,通过“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委托下放事项,做好维护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工作;6月30日,更新申报系统地址,并对外发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委托审批部门各岗位必须是在编工作人员。审批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应接入当地政务外网,确保“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系统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