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钢管混凝土组合结构体系施工规程等79项推荐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实函[2017]170号
河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建委:
河北等省(区、市)《关于申请<钢管混凝土组合结构体系施工规程>等两项标准备案的函》(冀建标函[2017]8号)等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79项推荐性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