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7年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7]2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市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山东中达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工程监理资质延续,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等1家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延续。未予批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附件:1.核准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