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清河县、南和县入选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近日,水利部公布了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全国共201个县(区)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邢台市清河县、南和县榜上有名。这也是邢台市县(市、区)首次入选。
清河县、南和县高度重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深入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再生水利用等工作,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途径,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悉,从2017年开始,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按照国家和水利部有关文件要求,至2020年,北方地区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应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