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
“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燕郊高新区管委会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统一思想,严格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更好地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工作,认真履行“黑名单”的信息采集、列入、发布和管理职责,从而有效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建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