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预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防范资金风险,保障住房刚性需求。
《办法》将资金运行根据个贷率划分为正常模式、临界预警模式、预警模式。其中预警模式分为一级预警状态(80%≤个贷率<85%)、二级预警状态(85%≤个贷率<90%)、三级预警状态(个贷率≥90%)。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目前处于三级预警状态。
《办法》明确,此次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并严格执行“保一限二禁三”基本原则。“保一”,即全力保障缴存职工住房刚性需求,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本不受预警状态影响,甚至一定程度上得到巩固和强化,保障了更多刚性住房需求的缴存职工享受到公积金个贷优惠政策。“限二”,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至50%,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至60%。“禁三”,即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此基础上,进入一级预警状态后,暂停办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且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的购房提取。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的购房提取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