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10月中旬组织试点工作验收。
黑龙江省出台的《黑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和示范农房组团,全面提升农村住房建设的品质和水平。到2020年,各试点县(市)建成一批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到2022年,多数县(市、区)建成示范农房,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
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提高农房设计和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建设,建立省、市、县农房建设技术服务指导组,加强农房设计和建设队伍建设。要把握乡村振兴要求和城乡一体发展趋势,尊重农村生产生活演变规律,住房建设要充分考虑农民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适度规划蔬菜种植区、养殖区等,以此传承农耕文化,保留农村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