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江西省建筑业健康有序较快发展,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遏制和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围标串标行为。
该厅在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方面提出8项要求:全面实行招标投标电子化和信息化;严格招标信息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环节审查;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推行网上无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示范文本,项目无特殊情况,应采取资格后审评标;严格执行项目经理担任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制度;加强评标委员会对围标串标行为即时审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理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管;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在南昌市、宜春市、抚州市试点远程异地评标。
该厅还要求,健全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加强标后监管。大力建设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诚信管理系统,形成“一地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机制。
该厅强调,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的主体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各方监督作用;切实督促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单位以及评标专家等各方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不实施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围标、串标企业,一经查实,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依法限制其投标资格期限等处罚,并根据规定一年内不予审批该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申请,对省外进赣违法违规企业,暂停其入赣信息登记,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