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城市绿色发展不是政绩工程,必须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2月26日,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已经专门下文要求在全省的园林景观项目中坚决杜绝不切实际高价造绿、挖湖造景、过度美化城市出入口等现象,逐步构建亲民实用、美观艺术的生态景观空间体系。
节约型园林绿化成为重点考核内容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对城市出入口景观建设等园林景观项目开展进一步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背城市发展规律、超出资源环境承载力、超出地方财力、举债建设等问题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对标对表,切实抓好整改。
以后,各地要严格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审批管理,在项目审批、实施等各环节从严把关,坚决杜绝不切实际高价造绿、挖湖造景、过度美化城市出入口等建设项目,避免举债投资、大搞形象工程等问题。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督导检查,要以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和复查为抓手,把节约型园林绿化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存在不节约园林绿化现象的,跟踪整改问效。
道路改造过程中避免大规模更换树种
各地在进行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时,不搞奢侈化“形象工程”,倡导简约适度的绿化设计,逐步构建绿色生态、亲民实用、美观艺术的生态景观空间体系。
在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中,要优先使用成本低、适应性强、本地特色鲜明的乡土适生树种,反对大量栽植高价树种、景观造型树及不适合本地生长的外来树种。要推进乡土树种和适生地被植物的选优、培育和应用。同时,严格保护绿化成果。要保护原有城市绿地,特别是古树、大树;在道路改造过程中,禁止随意砍伐和移植行道树,避免大规模更换行道树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