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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建住宅燃气设施须加安全装置

来源: 时间:2019-02-26 作者: 浏览量:

 


 为进一步强化全省燃气安全和燃气企业监管,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城市新建住宅燃气设施必须加装自闭阀或报警器及与其联锁的自动切断阀,否则不予验收。

  1.严格落实气代煤安全管理制度

  据了解,目前我省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8%、县城燃气普及率达94%,城市燃气管网总长约5.2万公里,用气户数1000多万;农村气代煤改造覆盖183个县区(含开发区、管理区等)、1.7万个村庄、500余万户。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成市场监管、商务、消防等部门结合分工分头开展本行业本领域隐患摸排整治,确保无死角、无疏漏。

  进一步完善市县乡农村燃气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气代煤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制度,配备专业设备,坚决遏制“两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作为问题。

  2.逐户建立燃气使用档案

  通知提出,要组织燃气企业进一步细化完善燃气入户安检制度,就管网设施运行状况、户内燃具寿命、用户年龄等情况逐户建立档案。

  城市燃气入户重点安检:燃气管网使用年限长、设施老化的老旧小区;对安全用气知识掌握不够的孤老家庭和出租房屋;超期服役未及时更换的燃气灶具、胶管。

  农村燃气入户重点安检:安全用气水平不高的留守儿童和老人家庭;2017年及以前未安装自闭阀或报警器及与其联锁的自动切断阀、未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使用假冒伪劣或无熄火保护装置燃具等问题。

  液化气户重点安检:在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私购钢瓶或翻新钢瓶、超期未检和超期服役钢瓶,胶管、灶具超期服役,减压阀、钢瓶阀门跑冒滴漏,使用不合格燃具,胶管过长、靠近火源等问题。

  3.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强制停气

  对于入户安检发现的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必须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用户,要求用户限时整改到位,并尽快组织复检,复检时仍未整改到位的,下发停气通知单、强制停气、强制整改。

  对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工商用户,要依法勒令停业整顿。

  对落实不到位的燃气企业,进行约谈、通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清退。

  4.现有住宅3年内完成安全改造

  根据该通知,城市新建住宅燃气设施必须加装自闭阀或报警器及与其联锁的自动切断阀,否则不予验收;用户必须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和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灶具,否则不予通气。

  对现有住宅燃气设施,组织力量,逐户检查,通过教育宣传敦促用户更换、安装,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

  5.灶具造假厂家清出我省燃气市场

  要全面强化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对2017年及以前的气代煤工程组织开展“回头看”,按照要求全面加装强制设施,力争尽快整改到位。

  从2019年“双代”材料设备招标开始引入市场监管机制,对材料设备、燃器具质量全程监管,保障“双代”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要继续深入开展假冒伪劣或无熄火保护装置等不合格燃具排查,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动员用户更换,曝光造假、售假厂家并清除出我省燃气市场。

  6.严打走街串巷无照液化气游商

  针对液化石油气监管,要精准施策。各地政府要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严厉打击走街串巷的无照游商,坚决予以取缔,一经发现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车辆及气罐。

  组织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非法气站和网点、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燃气企业,确保零容忍、无死角。

  强化非法燃气充装源头治理。同时,开展对报废钢瓶检测和收缴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行动,杜绝不合格钢瓶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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