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圆百姓安居梦:
“居者有其屋”,多少年,多少代人,房子始终倾注着人们的希冀与憧憬。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对实现住有所居充满期待。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不断加快推进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建设,尊重规律,努力探索适合省情、符合发展阶段性特征的住房模式。从农村到城市、从土坯房到水泥房、从平房到楼房、从福利房到商品房,再到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房;从祖孙三代在十几平方米的屋子里蜗居,到一家人享受着宽敞明亮的居室……40年间,人们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改善住房条件、实现安居乐业,是群众最迫切的期盼。改革开放,让我们告别了曾经住房紧张的局面,让每个人的“安居梦”得以实现。
2000年,沧州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19.2平方米,到2017年增加至39平方米,年均增长4.3%。房地产市场繁荣,人们换房选择越来越多。一组简单的数据,足以说明居民的住房条件在不断改善。
沧州市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的不断提高,只是我省努力实现居民住有所居的缩影。
1980年6月,《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出台,正式提出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1998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印发,提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极大地调动了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商品房的积极性,也加快了我省房地产业的发展步伐。
1994年,我省出台《关于加强住房资金管理的通知》,各市、县设立专门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995年到1996年间,《河北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相继印发……这些方案和通知的出台,使我省房地产业的发展不断趋于规范。
2004年,我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要加强宏观调控,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市场化的基本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
“十二五”期间,我省房地产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6821亿元,新开工39600万平方米,销售商品房26081万平方米,竣工商品住房20272万平方米,各主要数据指标均处于全国中上游水平,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企业快速发展。全省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7608家,其中一级资质开发企业51家,从业人员近15万人;全省物业服务企业3465家,从业人员近12万人,其中一级资质12家;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215家,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约160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业人员2万余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就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开发投资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大力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简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全省设区市市区范围实现了房屋登记***“立等可取”,方便了百姓***。房地产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发布平台,极大地提高了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住宅科技含量不断提升。2015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钢结构建筑发展方案》《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颁布实施17部装配式建筑标准、图集、定额,培育了3个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14个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6个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各市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建设。
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2018年,省政府先后印发《河北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工老旧小区1556个,竣工1055个。老旧小区的建筑安全、居住功能、设施环境得到大幅提升,大大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提高城市基本住房保障水平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积极探索和建立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样,从大规模建设到精细化管理的过程。
为有效杜绝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违规出租等现象的发生,让政策真正惠及需要保障的困难群体,石家庄市摸索出一条“高考录取”模式分配保障性住房的路子,整个分配过程由计算机程序说话,减少人为干扰因素,防止产生权力寻租空间,有效保证了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该模式一经中央媒体报道,便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政府主导,规范保障房后期管理;社区参与,解决居民具体难题;优选物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成立住委会,居民事情自己管……从“住得进去”到“住得舒心”,沧州市结合本市保障房小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区参与、物业服务、住户自治的“四位一体”社会化管理途径,并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
40年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建设284.8万套,纳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到95.3%。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中央下放我省煤矿棚户区、国有林业棚户区已全部实施改造,帮助近千万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梦,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按照“2018年、2019年重点攻坚,2020年扫尾”原则,推动新一轮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计划,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改造。统筹考虑公租房保障需求,坚持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强化公租房分配和管理,切实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一好事办好。
全力保障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摆在头等位置抓,强力推进。
邯郸市肥乡区优先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中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农户列入改造计划,确保“应改尽改”政策落实到位。农户无能力书面申请的,村委会、乡镇政府帮助申请;农户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制定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具体措施,通过指导和服务,引导农民进行危房改造。实行阳光危改,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开设咨询窗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摆脱贫困,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幸福,是我们党和国家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庄严承诺。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之一,是中央扶贫方略确定的重大任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省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会议上多次进行安排布置,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要求,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步伐,到2020年全部完成现有危房改造。
2016年9月1日起实施的《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将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列入行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贫困地区道路、农村校舍、危房改造、农田灌溉、安全饮水、农网改造、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2017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要求,对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危房改造,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有效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提高了农户的归属感、认同感。我省自2009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2011年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已改造了97.8万户。按照应改尽改的要求,把截至2018年7月20日符合条件的危房户全部纳入2018-2019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安排49255户。
40年来,人们的居住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蜗居”点点已成广厦万千。河北住建人始终将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当成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