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
为落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从8月28日至9月底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暨第二次建设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各类隐患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单位要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组织各方主体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监理单位要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编制落实情况;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危大工程监测方案审查情况;对危大工程的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验收、整改情况;其他应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理情况。
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检查组对每个受检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将检查情况及问题向全省进行通报。每个受检工程项目要查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单位的安全管理内业资料,重点检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记入安全行为不良记录等综合措施,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此次整治要求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要一律停工整改,整改后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坚决不允许复工。加大整改复查力度,采取措施确保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整改不积极、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惩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摘自 《黑龙江晨报》 2018.08.30 记者 王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