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并受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委托,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ebjs.gov.cn)予以公示。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可点击“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主页→政策文件栏”查询。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11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厅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咨询。
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0311-87904534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7日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公示意见 |
1 |
河北大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同意延续 |
2 |
秦皇岛华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同意延续 |
3 |
秦皇岛广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同意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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