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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新进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8-17 作者: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新进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石家庄市城管委、园林局,唐山市城管局 

  根据住房城乡部、省住房城乡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考核管理有关规定和2018年全省住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现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新进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一)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中负责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且符合新进监督工作人员报名条件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因未参加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考试考核已被取消岗位资格证书的原有监督工作人员。 

  二、培训考核程序 

  (一)报名审核(8月26日前) 

  报名条件: 

  1.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学历证明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具有三年以上(截止到2018年9月1日,下同)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需由现单位和原单位分别提供);  

  3.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 

  5.随同参与质量监督工作满1年(含)以上(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职称、学历执业资格证书,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按无相应资格处理。 

  报名流程: 

  1.符合报名条件的监督人员如实填写《201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资格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依次报所在工程监督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县主管部门形成本县(市、区)汇总表(附件2),连同《报名表》一并提交设区市主管部门。 

  本次培训考核人员只能申报一个专业类别,多报无效。 

  2.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主管部门和本级上报的新进人员资格条件及证件审查确认后(省直管县、华北石油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本级人员),形成本地区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连同《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8月26日17:00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逾期报送或补报无效。 

  3.参加培训人员以各市审查确认后上报的名单为准,未报名未通过审核人员不得参加培训考核。报名通过人员因报信息虚假、有误等情况影响考核结果的,自行承担后果。 

  (二)自学阶段(8月29日前) 

  参加培训考核人员自报名审核通过后,按照考试大纲及题库自行进行学习。考试大纲及题库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从省领取电子版后统一发放至本地区参加培训考核人员。 

  (三)集中培训(8月29日) 

  报名通过人员于8月28日下午在河北建筑科技研发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机械化步兵学院南门西行300米路北)报到,食宿统一安排。报到时携带证件原件和规定的证明材料到会务组进行资格复核,未通过复核人员不得参加集中培训,自行承担后果。 8月29日集中培训1天,未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上机考试(8月30日) 

  集中培训结束后,按照分专业随机抽题的方式组织上机考试。试卷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合格。考试不合格者8月30日安排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核。 

  (五)现场考核(8月30日) 

   考核合格条件: 

  1.符合监督人员基本条件; 

  2.本次培训考试成绩得分在60分(含)及以上; 

  3.未发生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问题,且在参与监督工作中未曾侵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或因此项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理后,影响期已满的; 

  4.能认真履职,未发生过因玩忽职守,滥用权力,造成所监督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或因此项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理后,影响期已满的; 

  5.未发生过因以权谋私,违反廉政有关规定被有关部门处理的事件或因此项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理后,影响期已满的; 

  6.本次现场考核答卷60分(含)及以上。 

  以上3-5项条件需提供加盖本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章并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周密布置各项培训考核工作事宜,准时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完成。要严把监督队伍入口关,严格审核人员资格条件和考核条件,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通过人员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三年内禁止申报监督员资格,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各设区市、省管县、华北石油主管部门请于8月16日前本次培训考核工作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省厅邮箱。 

  联系电话:0311-87805277  0311-87805287 

            0311-8919999(宾馆) 

  监督电话:0311-87807951 

  电子邮箱:hbzjzglk@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501号5202房间  050051     

  附件:1. 201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资格考核报名表 

        2. 201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资格考核报名汇总表 

        3. 河北建筑科技研发中心乘车路线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8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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