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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年”活动

来源: 时间:2018-08-09 作者: 浏览量:

我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年”活动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工作方案,在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年”活动。活动的目的是巩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着力打造人民满意城管。

  具体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年”专项活动,重点解决基层执法队伍管理不严、法律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实现执法队伍宗旨意识增强、素质能力提高、队伍管理严格、作风纪律严明,开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新局面。

  此次活动主要包括七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履行好新时代新使命提供坚强保障。要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基层队伍党建,强化基层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配备政治工作干部。

  二是强化素质教育。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借助高校、党校、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定期开展全员培训。要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开展专业法培训。以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夯实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使执法人员懂业务、善执法,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还要组织岗位练兵。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开展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军事化训练等系列活动,系统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破创新能力。各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岗位练兵活动要加强监督、指导。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要规范执法公示制度。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和办事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执法证件。编印执法手册,明确岗位职责、相关法规、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装备使用等制度,做到因岗而异、人手必备。执法人员要对本职工作达到“应知应会”,减少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处罚文书制度,推行“律师驻队”制度。

  四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严肃执法纪律,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无证从事执法工作;严禁故意损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相对人物品;严禁吃、拿、卡、要;严禁私用执法车辆;严禁威胁、辱骂、殴打相对人;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协管人员管理。协管人员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只能配合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事务。要坚持温情服务、柔性管理、刚性执法,推动建立城市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顺应城市管理新常态,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引向深入,着力构建多元化、深层次的城市管理模式。

  五是创建规范标准执法队伍。执法中队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置相关配套设施,办公场所按功能分区标准化建设,规范设置办事服务窗口、服务大厅、装备室、询问室、值班室、会议室、活动室、停车区、暂扣物品仓库等功能区,公共区域设置无盲区监控设施。在城市繁华路口、广场可单独设置或城警联建便民服务岗亭。执法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执法活动配备满足执法需要的执勤车辆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车载记录仪等调查取证设备。配备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头盔、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等保障装备。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方案还明确要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等要求。此次活动计划持续到今年年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全省通报。(王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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