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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来源: 时间:2018-06-15 作者: 浏览量:

长春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6月6日,长春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暨“购租并举”试点正式启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孙贵生、长春市副市长周贺出席启动仪式。

  2016年以来,吉林省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制定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先期在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和通化市开展试点工作。提出了政府组织模式、政府委托模式、企业组织模式和搭建住房租赁有形市场模式等4种试点模式,明确了时间表和具体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住房租赁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吉林省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未来五年给予住房租赁市场参与主体意向性授信支持金额300亿元。全省设区城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长春市迅速启动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在落实国家和省政策基础上,对租赁试点作出了税收优惠、贴息贷款、房屋销售、不动产登记、公用保障服务等一系列政策突破。今年年初,长春市选取润德、万科、诺睿德、力旺、炜达等5家企业为首批“购租并举”试点单位,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开发企业自持物业出租试点、专营公司运作试点、新设租赁公司运营试点、中介机构和个人购买房屋对外租赁”等五种试点模式。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服务,提升信息化管理手段,确定了“一个平台上线、两套系统运行、三大功能板块、多功能操作”的发展思路。长春市房地局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开发了长春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涵盖存量房转让和住房租赁服务两套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房源产权信息核验、转让和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存量房资金监管、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经纪人信息公示等,免费为交易当事人、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提供房屋转让和租赁全过程服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通过平台发布招租和求租信息,房地产中介机构可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发布二手房交易信息。(有修改)

摘自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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