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省“双创双服”活动《全省交通秩序整治工程方案》,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及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我厅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13日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双创双服”活动安排及《全省交通秩序整治工程方案》,为配合抓好全省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提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开展城市道路两侧和交通路口占道经营清理整治、城市道路优化渠化和违法停车整治工作。
二、时间节点
2018年5月到2018年12月。
三、整治工作举措
(一)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各地要建立由公安交管、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参加的交通秩序协调会商制度,定期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高发易发的拥堵路段和占道经营路段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整治措施方案,经当地交通秩序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反馈相关成员单位组织整治。
(二)大力整治占道经营。各地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城市道路和交通路口占道经营纳入整治范围,采取综合措施,定期予以清理。特别要根据交管部门反馈的重点路段、路口和时段,有针对性地加大占道经营清理整治力度,确保交通秩序顺畅、城市环境容貌整洁。
(三)优化道路交通系统。各地要科学确定拥堵路段、路口解决方案,确实需要采取渠化措施设立交通岛的,纳入城市道路年度维修改造计划,尽快予以实施;无法列入当年计划的,临时采取其他措施疏导交通,在下一年度优先进行改造。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优化渠化道路、规范车辆停放和整治违法停车工作。城市道路建设改造要确保群众慢行路权不受侵害,加快完善慢行交通路网,坚决防止盲目扩大机动车路权的做法。
(四)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对城市道路两侧和交通路口进行排查整治,实行整治工作台账制管理,列明清理占道经营和改造渠化道路的详细信息。省级建立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统计,于每月23日前,将《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汇总后统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翟相斐 0311-87805288(邮箱jstcjc41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