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监理企业: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监理行业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冀建质【2016】34号)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本辖区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是总监理工程师履职情况、施工现场监理工作质量和监理资料质量等问题。
二、各监理企业要按省住建厅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差,监理人员工作质量不高;资料管理不到位,信息不全,代签字;监理细则未针对工程特点编制,缺乏指导性,未制定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监理措施;监理日志与施工记录不相符,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工程施工具体情况,不能保证可追溯性;对施工现场违规操作生产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各企业要完成自查报告,建立本企业在石家庄市辖区内(包括县(市)、区)已办理开工许可手续的在监工程台账,地点、三方责任主体、形象进度等信息要真实。自查报告和工程台账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7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wyc654787795@163.com
三、市住建局检查以施工现场为重点,特别是今年省、市两级工程质量安全巡查中被处罚或通报整改的项目采取“回头看”抽查复检。对整改工作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并全市通报批评工程所在地住建局。具体检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联系人:王玉成 86689367
四、为方便政策信息传达、交流联络,市住建局建立石家庄市工程监理微信群,各企业技术负责人、法人以单位名称加入,群主微信号wyc654787795。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4日
附件:
冀建质〔2016〕34号 |
河北省工程监理企业监督检查 |
河北省工程监理企业监理项目检查情况表 |
河北省工程监理企业检查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