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以点带面推进垃圾分类
到2018年年底,乌鲁木齐中心城区率先在新疆自治区实行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0年年底前,在克拉玛依、吐鲁番、博乐、阜康4个城市中心城区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
近日,笔者走进乌鲁木齐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场景很难让人和垃圾处理厂这个名词联系到一起:这里,既闻不到垃圾场特有的臭味,也见不到蚊蝇飞舞,只见绿树成荫的环境、宽敞明亮的厂房和整齐干净的设备。一车车餐厨垃圾运来后被送进发酵装备中,工人将复合微生物菌和一定比例的稻壳、花生壳等调整材料配进去,在高温下经过6~8个小时的发酵,生产出固体粉末状产品——生物有机肥。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300吨,基本可消化乌鲁木齐餐厨垃圾,经深加工后,每年可替代7.14万吨化肥,实现变废为宝、资源循环利用的效果。
目前,新疆自治区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处理能力得到了提高。其中,克拉玛依市的餐厨垃圾处理场已通过国家试点工程验收,进入试运营;库尔勒市正在建设,昌吉和吐鲁番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经通过自治区和国家审批,正在积极筹建中。2018年,乌鲁木齐还将建设4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以及1座固废综合处理厂,建成后,垃圾日处理能力可达4000吨。
今年,新疆住房城乡建设厅以点带面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了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将各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了创建自治区或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了监督管理措施。此外,还将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适应的收运体系和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并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积极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到2020年年底,全区基本建立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8.06.04 肖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