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定州市规划局:
根据住建部《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要求,为加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确保城镇供水安全,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县(市)2015年度城镇供水规范化情况进行考核,并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考核实施情况和考核打分结果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各地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6月下旬对省内部分城市和县城考核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具体抽查地及日程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新隆,0311-87904132(兼传真),18332317561
报送信箱:jst4113@126.com
(本通知及《考核办法》请从公开信箱中下载:jstcjcgkxx@126.com,密码87904132)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