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建设类执业资格库和注册库信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网站整合的工作要求,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及相关业务系统已统一整合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相关栏目,为做好衔接工作,现将我省建设类执业资格库和注册库信息完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业资格库、注册库人员身份证号码需要正常升位的,请自行在企业版内按照相关提示操作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执业资格证书的签发时间与执业资格库的信息不一致的,请自行在企业版内按照相关提示操作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三、除以上两种情况外,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有关内容与数据库信息不一致,需要修改的,请在企业版的系统内按照相关提示完成网上操作后,将纸质材料,报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2号厅8号窗口,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四、本通知自2018年5月18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