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着力打造一批建筑龙头企业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区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12%左右。
该意见提出要着力打造宁夏建筑龙头企业,力争到2020年,培育5家建筑总产值30亿元以上的企业、20家10亿元以上企业,新增10家以上一级资质企业;同时,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宁夏赴境外发展的建筑业企业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加大建筑企业境外承接工程业务政策性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收汇和融资风险。
此外,试行建设工程企业和个人电子资质资格证书,积极推行“不见面、马上办”行政审批模式。进一步简化招标程序,2018年年底前实现电子化、无纸化招标。
意见还明确,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动态记录工程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纳入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实行市场准入和执业限制。引导和鼓励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对建筑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并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摘自 《工人日报》 2018.04.27 记者 马学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