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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加快推进石结构房屋改造 力争全年改造逾2000万平方米

来源: 时间:2018-04-20 作者: 浏览量:

泉州市加快推进石结构房屋改造 力争全年改造逾2000万平方米

 

       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泉州市2018年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实施方案》近日印发,今年我市计划以帮扶改造一批、成片改造一批、修缮加固一批、零星翻建一批、征收盘活一批、安全管理一批“六个一批”为重点,力争全年改造城乡石结构房屋2000万平方米以上。

  帮扶改造一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低保(含特困人员)安居房建设等专项工作,重点推进并完成我市经精准识别的现行市定扶贫标准线(2018年扶贫对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992元)下的所有贫困人口所居住的石结构房屋改造,稳定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市力争完成低收入群体石结构房屋改造任务111户,6月底前全部开工,10月底前竣工90%以上,12月底前全部竣工。

  成片改造一批。建立成片改造、农村统一组织实施小片区改造和按照规划零星改造项目库,引导按规划组织实施改造,力争全年成片改造石结构房屋7500栋、250万平方米以上。今年,我市将重点做好25个2017年石结构房屋成片改造项目扫尾工作,确保在第二季度前改造率达到100%。力争2018年全市新增石结构房屋成片改造重点项目61个以上。

  修缮加固一批。对三层及以下的普通石结构房屋,鼓励按照《福建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组织实施修缮加固,力争全年修缮加固石结构房屋496栋、14万平方米以上。重点推进2018年南安市蓬华镇山城村安南永德革命烈士纪念馆、南安市蓬华镇镇府路侨联楼、泉港区涂岭镇秀溪村小片区、惠安县崇武镇潮乐村小片区等4个市级石结构房屋修缮加固试点,力争全年完成2017年传统建筑修缮保护项目扫尾,新增实施2018年泉港区南埔镇凤翔村古建筑群等39个传统建筑修缮保护项目。

  零星翻建一批。适合就地翻建的,批准就地翻建一批,不得设置翻建指标,因规划公共设施用地或纳入近期改造区域不能就地翻建的,就近调剂安排用地指标组织异地建设一批,全市力争完成零星石结构房屋翻建改造30000栋、1050万平方米以上。

  征收盘活一批。对一户多宅、闲置空房和废弃旧房,由村集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盘活或拆除复垦,全年力争征收后收回或复垦石结构房屋2000栋、60万平方米以上。

  安全管理一批。对业主确无改造意愿、无法收回盘活的闲置空危房,村(居)委会要与业主签订安全具结书,这期间不得作为住宅自住或出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将成立石结构房屋改造专家咨询委员会,强化对成片改造、村镇住宅小区零星改造、传统建筑修缮加固项目的设计和运作,广泛听取、有机采纳群众意见建议,优化完善设计方案并跟踪实施,努力打造石结构房屋改造精品工程。同时,推行村级代办服务,对群众有代办需求的,由各村(居)委会安排专人负责代办本村石结构房屋翻建申请的各项服务。(有修改)

摘自 《泉州晚报》 2018.04.19 记者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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