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住建局《关于做好混凝土管理工作的通知》(石住建办[2016]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巡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及数量
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和石家庄市分站证书的混凝土搅拌企业。辖区在市区的全部检查;辖区在县(市、区)的抽查一半。
二、巡查内容
(一)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情况。
(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原材料进厂验收制度及记录(包括厂名或产地、品牌、规格、数量)、不合格原材料处置制度及记录、原材料抽样检验制度等。
(三)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及环境是否能满足对原材料、混凝土生产及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控制检验要求;所使用的检验检测设备是否按期进行检定和校验;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是否统一连续编号,并一一对应;标准养护室的面积和设备配备是否与企业的生产能力相匹配;相关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实际生产配合比情况。
(四)原材料质量情况。
(五)绿色生产情况。
三、时间安排
6月27日至7月31日。
四、组织安排
本次巡查由市住建局统一组织。
组长:张志川
成员:市质监站及有关专家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6月15日前,各企业对照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6月27日底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企业完成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依法严肃处理。检查情况在市住建局巡查时书面报巡查组。
六、结果处理
对巡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整改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处罚建议书》和撤回《专项承包资质证书》等处罚。巡查结束后由市住建局公开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批评。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