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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盘活存量住房 发展国有租赁

来源: 时间:2018-01-31 作者: 浏览量:

广东:盘活存量住房 发展国有租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宁卡昨日提交大会审议的《广东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案的报告》(简称“社会发展报告”)透露,广东省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但需高度重视金融去杠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2018年将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加强和改善民生,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防控化解重大风险

  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成1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

  社会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将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首先是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履行属地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政策措施,重点防控农合机构、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交易场所四大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还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统筹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加强债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衔接,规范融资举债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控国企债务风险,加强国企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强化企业境外投融资、产权变动和资金管理,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

  同时,有效防控房地产领域风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继续实施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加快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8年将盘活存量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成1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节选)

摘自 《广州日报》 2018.01.26 记者 魏丽娜 杨洋 卢文洁 汤南 梁超仪 何颖思 刘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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