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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将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明年安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出炉

来源: 时间:2017-12-19 作者: 浏览量:

安徽省将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明年安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出炉

 

          明年,安徽计划将公租房纳入住房租赁市场体系,鼓励保障对象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政府实行梯度保障、分档补贴。17日,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2018年全省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81770套,其中合肥新开工棚改房超2万套。

  利用存量土地安排保障房建设

  2018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计划全部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应保尽保。今后,将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特别强调,在明年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计划单列,落实到地块。对计划通过货币化安置实施改造的,要抓紧落实征收安置方案。对计划通过新建安置房实施改造的,要提前开展项目用地、规划报批等前期工作,确保2018年棚改项目早开工、早见效。

  记者了解到,明年全省预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必须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各地应及时将该用地计划指标分解到县(市、区),任何单位不得截留,从而加大保障力度。

  明年合肥新建棚改房超2万套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最新下达的《2018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明年全省合计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81770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216412套,公共租赁住房21104套,住房租赁补贴32439套。

  其中,明年合肥市计划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0059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10327套,公共租赁住房3276套,住房租赁补贴500套。

  按照规划,到“十三五”末,合肥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覆盖率将达到23%,全市新增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34525套、1501.7万平方米。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全市集中连片的棚户区改造。

  鼓励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提出要求,今后将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加快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将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租赁市场体系,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鼓励各类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实行梯度保障、分档补贴。

  加快在建公租房工程建设。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公租房保障门槛,重点做好新市民的住房保障,稳步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有修改)

摘自 《合肥晚报》 2017.12.18 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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