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取消的433项职业资格中,并没有列上建造师的大名。住建部却用其他的方式,限制了建造师的用途。在住建部的226号文中,对于建造师的挂靠问题,给予了十分明确的回应。资质升级对于建造师的需求已经没有,那么建造师还有什么用
我们在看类似的文件中的时候,还有一个文件,我们也值得了解,那就是住建部的261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发布了文件《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
在这个文件中,我们发现,住建部已经在寻求新的更科学的管理方式。对于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的扶持就是一系列改革的先兆。
文件中说道:设计事务所分为建筑设计事务所、结构设计事务所、机电设计事务所,均只设甲级。
而对于每一个事务所的要求,分别为:
建筑设计事务所,合伙人中至少有1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10年以上,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近3年无因过错造成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其年龄不受60周岁以下的限制。
结构设计事务所:合伙人中至少有2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近3年无因过错造成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其中至少有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从事工程设计工作10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机电设计事务所:合伙人中至少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和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三个专业各不少于1名,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10年以上,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近3年无因过错造成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其中有1名注册工程师年龄可以不受60周岁以下的限制。
可以看到,事务所的形式,对于人员规模几乎是最低的限制。这就是告诉行业人员,只要你自己有本事,你自己就可以开事务所。是对于国外事务所模式的高度学习的方式。建造师和建筑师又有什么区别呢?住建部的226号文,事实上就是在为建造师事务所等形式,在清理环境。
想想未来,我们的工程建造人员穿着笔挺的西装在办公大楼里指点江山,这场景也是极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