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决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